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商家企业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馆陶县卫生健康局的通知

    信息发布者:许青改
    2019-05-23 13:34:41   转载

    馆陶县卫生健康局
    关于调整馆陶县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管理
   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
     
    各医疗卫生单位:
    鉴于原馆陶县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已有变动,为了加强我县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的管理和发放工作,提高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发放质量,经研究,决定对馆陶县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。调整后其成员名单如下:
    组   长: 
    韩国瑞  县卫生健康局局长
    副组长: 
    刘立民  县卫生健康局副科级干部
    成   员: 
    白海英  县卫生健康局基妇科科长
    杨兰杰  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
    吴秋俊  县人民医院副院长
    韩建书  县中医医院副院长
    王   新  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
    领导小组职责:负责制定本县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管理方案,协调有关部门解决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签发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。
    县卫生健康局委托县妇幼保健院做为我县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的管理机构,县妇幼保健院协助做好本县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的管理督导与检查等工作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设在县妇幼保健院,杨兰杰同志兼任主任,成员路建峰、韩军,负责审核、盖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章,杨兰杰负责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领购和空白证的管理,韩军负责打印《出生医学证明》,路建峰负责发放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。由杨兰杰同志负责具体日常管理工作。
     馆陶县卫生健康局
    2019年5月17日
    打赏捐赠
    1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