馆陶县卫生健康局的通知
信息发布者:
许青改 2019-05-23 13:34:41 转载
馆陶县卫生健康局
关于调整馆陶县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管理
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
各医疗卫生单位:
鉴于原馆陶县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已有变动,为了加强我县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的管理和发放工作,提高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发放质量,经研究,决定对馆陶县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。调整后其成员名单如下:
组 长:
韩国瑞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
副组长:
刘立民 县卫生健康局副科级干部
成 员:
白海英 县卫生健康局基妇科科长
杨兰杰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
吴秋俊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
韩建书 县中医医院副院长
王 新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
领导小组职责:负责制定本县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管理方案,协调有关部门解决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签发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。
县卫生健康局委托县妇幼保健院做为我县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的管理机构,县妇幼保健院协助做好本县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的管理督导与检查等工作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设在县妇幼保健院,杨兰杰同志兼任主任,成员路建峰、韩军,负责审核、盖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章,杨兰杰负责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领购和空白证的管理,韩军负责打印《出生医学证明》,路建峰负责发放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。由杨兰杰同志负责具体日常管理工作。
馆陶县卫生健康局
2019年5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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