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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正月十五“元宵节”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!

    信息发布者:许青改
    2021-02-26 13:29:30   原创

    馆陶县公安局
    馆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    馆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
    馆陶县消防救援大队
    关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倡议书




   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:
            农历“元宵节”将至,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,但美好愿望的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火灾安全隐患。特别是孔明灯属高空明火飞行物,升空后不能控制,如果落到高压供电设备、通信设施、加油站、液化气站、草地、住宅、蔬菜和养殖大棚等易燃可燃物较多的地方就极有可能会引起大火,造成人员财产损失,后患无穷。
            为了度过一个欢乐、安全、祥和的元宵佳节,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,县公安局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、县消防救援大队现向全社会发出倡议:
            一、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践行者。从自身做起,从现在做起,带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,营造“减少一次燃放,增加一份安全”的良好氛围,共同维护生态环境和安全大局稳定。
            二、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监督者。广大人民群众应自觉维护公共安全,不生产、不销售、不购买、不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,对于发现销售、购买、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行为的,要积极向公安、市场监管、消防等部门举报。有关部门将按照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坚决依法依规查处,并查扣销售的烟花爆竹和孔明灯;对个别燃放或销售人员不服从管理、阻碍执法人员正常执行公务的,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;特别是对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,一经发现,坚决予以行政拘留;造成严重后果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            三、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宣传者。广大人民群众要借助微信“朋友圈”、美篇、网络等新媒体,积极宣传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有关规定,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危害性,积极参与文明劝导行动,主动规劝身边的亲朋好友,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。
            四、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储存、买卖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违法违规行为。举报电话:110、2823644、2823645
            拒绝售卖、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,从我做起,切莫违法违规燃放酿大祸!传递文明正能量,用实际行动为建设幸福、美丽、和谐、平安馆陶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!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1年2月24日



    王桥派出所乔所长;要求派出所、执法队加大巡逻排查力度,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。



    王桥派出所乔所长;要求派出所、执法队加大巡逻排查力度,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。



    王桥村村委会村同心圆群以及各群通知:通知:今天公安局乡政府派出所开的紧急会,元宵节不准燃放烟花爆竹,派出所二十四小时巡查,一担发现当场拘留,全村广大群众不要燃放烟花爆竹,正月十六早起不能烤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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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村民评论
    和尚寨2021-02-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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